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7:14:31 PM起寫
致 檔案管理局陳淑萍小姐’ 為民服務中心:
案由﹕為請查復夏列問題事﹕
說明:
一、緣日前向圖書館借閱貴檔案管理局主辦之「現代檔案管理研討會會議實錄」、「檔案管理策略研討會會議實錄」 請予查復夏列問題 俾資遵循及認知
1拙愚有若干訴訟案卷擬以參酌.GOOGLE「全球圖書館」、「上網源流」的模式 將手寫案卷與以上網公開 請問:以掃描成圖檔或以數位相機拍攝方式較為經濟(時間、金錢…等因素)
2.據悉 貴檔案管理局亦有若干委外處理書面卷證數位化的工作 請問:以台北市、台中縣市區域的相關民間公司的聯絡方式 大約一頁需多少成本
3.有無相關軟體可資採購?目前的硬體需求有哪些 ~~以貴檔案管理局的軟硬體為例
4. .貴檔案管理局的書面卷證數位化及上網公開的流程、方式
5.其他(以貴檔案管理局的相關出版品介紹為例 問答集)
二、前述的各年度研討會論文及是否仍能索閱 祈予賜寄
三、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7:35:37 PM寫畢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11:32 PM起寫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7:35:37 PM寫畢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11:32 PM起寫
致 檔案管理局王慧恆君、 為民服務中心:
案由﹕為請查復夏列問題事 並復 貴局99年12/03檔典字第099006116號函
說明:
一、99年12/07收悉 檔案管理局99年12/03檔典字第09906116號函 敬復如夏。
二、既然貴局數位化委外案係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公開招標為之 所請提供相關廠商(北市、台中縣市)聯絡方式核為公開資訊 祈與准為提供 以利拙愚就近洽詢 也不必多次與貴局做書信的往返洽詢 提供廠商聯絡方式係增加商機與為民服務 應予依據人民申請個案准予為之
三、拙愚有若干訴訟案卷擬以參酌.GOOGLE「全球圖書館」、「上網源流」的模式 將手寫案卷與以上網公開 以貴局已將「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二二八事件」….全案卷公開上網的模式、經辦方式….請予賜知~~貴局應有相關的成果發表書面報告、可公開的企畫案
~~此係拙愚「上網源流」、「我活著控訴」的個案救濟 誠請貴局准為協助與指明
四、請予賜寄予函知關於:1.申請帳號成為會員的相關資料 2.檔案複製費的相關規定 3.其他(台端尊意指正)(拙愚目前仍無上網設備 只能在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多媒體教室、后里鄉公所圖書館借用電腦上網之 故以書面函寄方式向台端請教 請查照!)
五、拙愚個案應予「林義雄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的全案卷上網的模式相同 是此 貴局的經辦模式請予賜之指明
三、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41:54 PM寫畢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11:32 PM起寫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41:54 PM寫畢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二9:11:32 PM起寫
致 檔案管理局王慧恆君、 為民服務中心:
案由:為請鼎助幾事:
案由:為請鼎助幾事:
一、茲因拙愚目前仍無自用網路,約三日一次到文化中心或圖書館借用功用電腦上網,因有時間限制(一次依小時)大多數時間係用於回復電子郵件,所剩時間無多、復因拙愚試著從台端所電傳之數位教學檔案學習課程研習之,多有開課時間已過、無法開啟….等情(按:或許是拙愚不熟悉操作所致),以致於仍無法研習之,是有本件不情請求,洽請台端協助之,敬述如夏:
二、倘若貴檔案管理局有製作上開數位教學課程之CD片或書本教材,請予賜借,借期以二個月或依據貴局的相關規定辦理,俾能讓拙愚在自用電腦上研習之。
三、拙愚個案應與「林義雄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的全案卷上網的模式相同 是此 貴局的經辦模式請予賜之指明
四、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2:14:46 AM寫畢
謹誌
拙愚 夏興國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2:14:46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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