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夏麗娟對夏興國誣告之涉犯家暴與傷害個案事件之資料夾\給大姊\二姐的拙函(關於夏麗娟對夏興國的誣告犯行之拙愚擬議論述).doc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星期日1:14:56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
致 大姊夏桂英、二姐夏春湘、政大法學院陳惠馨教授 鈞鑑:`
案由:為對:1 . 101年05月12日(六)母親節家庭餐聚後的「夏麗娟誣告夏興國涉犯家暴、傷害的個案,事實上是夏麗娟涉犯誣告、妨害名譽之刑事犯罪」之聲明與聲請救濟之個案救濟: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
一、參閱附加檔案之夏麗娟100年10月24日在義里派出所(啟明學校對面)製作警訊筆錄之掃瞄檔。
二、摘錄該筆錄第三頁:
1 . (第4、5行):主要因為彼此個性不合,又因我在他出獄後經濟上不肯支助他,故常發生口角爭執。還有我負母親亦長期受他言語暴力。
1 . (第4、5行):主要因為彼此個性不合,又因我在他出獄後經濟上不肯支助他,故常發生口角爭執。還有我負母親亦長期受他言語暴力。
2 . (第27~29行):夏興國自從99年08月13日出獄後,因我不想在經濟上繼續支助他,他便常用言詞辱罵恐嚇我。 我有將這些情形告知過我的大姊夏桂英和二姐夏春湘。
三、本人脫離冤獄狀態後根本沒有拿過夏麗娟的任何一毛錢,夏麗娟竟然捏造如此的謊言,至於夏麗娟是否有向大姊、二姐告知?
內容何如? ~~很顯然的是,夏麗娟要把雙親大人、大姊、二姐都拖下水。
四、祈予察鑑審慎思索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 君霖天下天霖君 !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2 月 2 5 日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2 月 2 5 日
拙愚即是我活著控訴之跨世紀冤獄被害人 夏興國 敬 筆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星期日1:24:18
AM寫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